周皓:金融监管安全是金融科技发展的保障

时间: 2020-12-03 00:00 来源: 作者: 字号: 打印

近日,以“新金融、新基建、新安全”为主题的2020北京国际金融安全论坛成功举办,来自金融监管部门、学界、业界等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围绕金融安全、金融防控风险、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等热点话题发表主旨演讲,为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建言献策。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是论坛学术支持单位。

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金融学讲席教授周皓在会上围绕为“金融科技、金融创新非技术方面的安全问题”发表主旨演讲。

周皓指出,金融监管的首要对象就是金融基础设施,金融监管安全是金融科技发展的保障。要加强对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的企业的及时、有效和有针对性的监管。周皓认为,不遵循经济规律的金融科技业态、金融创新业态是不安全的,也不可能持续。此外,他提出要尤其重视金融科技创新带来的收入不平等与社会安全的问题。

以下为演讲全文:

近年来,随着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与快速发展,金融安全问题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前面嘉宾们主要从金融创新与金融科技的技术角度谈安全问题,我想更多的探讨一下金融科技、金融创新非技术方面的安全问题。这其实是一个涉及到社会安全、经济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的问题。

刚刚几位老师都谈到了金融创新的监管风险和监管安全,我想首先要补充一点的是,金融科技监管方面的风险与安全是几年前就应当重视的问题。

第一个例子是对金融基础设施的全面监管问题。如果一个金融科技的业态,发展成一个占有主导地位的支付平台,便具备了金融市场上基础设施的形态。金融基础设施在任何国家都是被严格监管的对象。如果一个支付平台,具备了占主导地位的基础设施地位,它就应该受到严格的监管,若干年前就应当如此。金融监管风险、监管安全的第一条就是重视金融基础设施问题

 第二个例子是金融科技企业的垄断问题,即所谓市场占有率的问题。在金融行业,什么样的尺度可以被理解为垄断呢?不是二取一,也不是三取一。在美国银行业的储蓄市场上,任何一家机构,是不允许超过储蓄市场10%的占有率。在另外一种业态,比如说支付平台,超过10%也是一个非常大的门槛。鉴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它对竞争和垄断的监管要求要更高于实体产业部门。所以,金融科技发展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监管安全要能够对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企业证监管的及时性、有效性和针对性

 我想讲的第二点是某些金融科技发展违反经济规律的问题。第一个例子是P2P。当前P2P网贷机构已经完全归零了。为什么会清零?因为之前六千多家P2P隐藏了很高的金融风险,如资金池运营模式等。比如发起人担保投资者7%的收益率,在无风险的利率只有2%、3%的情况下,一个平台交易机构如何刚兑,如何给你保证7%或者是更高的收益率呢?最后答案就很可能是庞氏骗局,或者卷钱逃跑的风险。所以,不遵循经济规律的金融科技业态是不安全的

 某些金融科技发展违反经济规律第二个例子是掠夺性贷款(predatory lending),是指给收入风险比较高,没有偿付能力的人过度的贷款。它是一种有误导性或欺诈性的贷款行为,通过质押借款人的房子、财产,或者是其他的工薪收入,从而诱使借款人在对借款条件了解不充分的情况下被动接受贷款。信用不高的人,贷款的利率应该是比较高,所谓高风险高利率。掠夺性贷款是指,虚假地给借款人很低的利率,如果借款人使用贷款以后还不上,又惩罚性给予借款人很高的利率,最后没收质押的房子、汽车等财产或者质押工薪收入。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普惠金融,在任何一个国家,掠夺性贷款近乎于金融诈骗和犯罪,是可以被法庭起诉的。因此,违反经济规律的金融创新业态是不安全的,也不可能持续

 我要讲的第三点是金融科技发展的社会安全问题,是指金融科技创新可能带来和加剧收入不平等的问题。美国过去十几年,金融科技发展的非常快,但是全民收入的中位数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社会的不平等在加剧,尤其失业和底层收入群体的收入是下降的,所以才会出现一些民粹主义的潮流,反对移民的潮流,以及反全球化的潮流。这是非常具有警示的例子,在科技进步、金融创新飞速发展的同时,不能忽略社会的弱势群体。最近谈到的老年人不能用现金支付、没有手机不能上公共汽车、以及没有健康码进不了商店等问题都需要严肃认真对待。因此,我们要警惕,在金融科技进步的时候,弱势群体分享不到这种进步的成果所带来的社会收入不平等加剧,甚至引起社会不稳定的问题。过去四年美国国内的社会撕裂和政治动荡,应该给我们敲起警钟。

总结一下,今天关于金融安全方面的讨论,除了纯粹技术方面安全和风险问题,还要特别强调金融科技在监管方面的风险,在加剧收入不平等方面的风险,以及在可能违反经济规律方面的风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