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均发函支持建立国家金融研究院,承诺各自及相关单位的重大课题优先交由国家金融研究院承接;政府部门的重大金融政策性研究项目优先委托国家金融研究院承担。除采取项目委托的支持形式外,一行三会还将积极支持国家金融研究院承接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的研究课题。
       一行三会期望将国家金融研究院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学术导向的金融研究智库,为中国金融政策研究制定和提供科学的研究基础,为相关机构提供咨询服务并对国际金融界产生重要影响。